冤冤相报

摘自:出自:《俗语佛源 -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》


  佛教认为,众生间的交往都是有“宿缘”的。在交往中,难免会发生施恩、结冤等情况。根据“业报”之说,施恩者将得到好报,结冤者将得到恶报,俗谓之“还债”、“讨债”。报恩是应该的,佛家有“上报四重恩”等说。而以冤抱冤则形成了“竖穷三世,横遍十方”的因果锁链,俗语称为“冤冤相报”。语本《敦煌变文集·庐山远公话》:“若不今生猛断却,冤家相报几时休!”冤冤相报造成了“冤憎会苦”。佛家认为,必须以德报冤,做到冤亲平等,才有可能断除冤冤相报的因果锁链,得到自由。例如:元·无名氏《朱砂担》第四折:“其屈死一双怨鬼,偿还他来世亨通。才见得冤冤相报,方信道天理难容。”(李明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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